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松桃开展《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5月10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一级巡视员龙海率执法检查组一行深入我县牛郎镇、大兴街道和寨英镇开展《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对我县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行视察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健清、龙秀福陪同。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牛郎镇、大兴街道和寨英镇,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县对水源点保护、河流清洁、污水防治等的开展情况,对我县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开展普法宣传和群众对《条例》的遵守情况进行了深入实际的调研。检查组指出,锦江是铜仁的主要河流,河域面积广、流经区县多,沿途分布有大量的饮用水源点,是关系下游几十万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重要支撑,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对维系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极为重要。
检查组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四区一高地”发展主定位,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全力以赴为绿色铜仁发展提供持续的法治护航。一是要提高认识抓落实。要充分认清抓好做好锦江流域保护是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要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相结合,保障《条例》执法的严格进行。二是要强化宣传抓落实。要持续加强力度,掀起多形式、多层面抓好《条例》内容、要求的宣传贯彻热潮,切实增强全社会保护锦江河、松桃河的紧迫意识。要同步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巩固执法检查成果,依法严厉打击乱排乱放行为,营造全民尊法、守法的舆论环境。三是要保质保量抓落实。要结合河长巡河制要求,保质保量抓好《条例》各项要求的贯彻,要打不折扣、精益求精,高质量推动《条例》的落实。四是要压实责任抓落实。各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充分履职尽责,压实贯彻《条例》的各方责任,为《条例》的执行营造强有力的执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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