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强化” 举措激发代表担当作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纪实

周云 2020-06-28 11:30:50 松桃融媒体中心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活力源泉。近年来,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坚持“三个强化”举措,抓严抓实代表工作,不断激发代表担当作为。

  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履职“底气”,让代表“想为会为”

  学习培训是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最有效、最便捷的途径。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学习培训与提高履职能力相结合,有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着力提升人大代表的履职“底气”。一是开展理论学习,坚定政治方向。组织人大代表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及时跟进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历次全会精神,不断通过强化理论学习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提升履职基础、坚定制度自信,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的政治自觉。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不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重要讲话精神的常态化学习。近年来,开展人大代表在常委会议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历次全会精神24次,学习内容涉及生态环保、精准扶贫、产业革命、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各个方面。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履职“底气”。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每名人大代表任期内至少必须参加一次集中培训的要求,把代表培训作为人大代表履职水平提升工程来统筹安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175名人大代表先后赴北京全国人大培训中心、深圳全国人大培训基地、浙江大学、苏州大学、中山大学、大连民族大学、厦门国际会计学院、井冈山青年革命传统教育学院参加人大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同时,在县委党校举办了县乡人大代表业务培训班6期,培训代表1303人次,实现了28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培训全覆盖、无遗漏目标。同时,该县人大常委会在西北工业大学自主举办代表培训班1期,培训代表48人。

  强化平台搭建,提升履职“地气”,让代表“能为善为”

  人大代表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反映民意的重要民主渠道,强化平台搭建,提升履职“地气”是人大代表“能为善为”的前提和基础。一是抓好平台建设。为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履职水平,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了《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室的实施意见》,把代表联络室建设由乡镇(街道)所在地延伸到村寨,完成273个人大代联络室建设目标任务。同时,按照代表联络室实施意见要求,精选1081名人大代表进驻联络室,做到了人大代表最直接、最真实地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全天候、零距离的联系人民群众,为政府做好民生工作提供了依据。近年来,驻室代表累计收集报送建议意见1458条,经梳理归类汇总后,精选汇编《代表之声》3期,呈报县四家班子领导并发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及28个乡镇(街道)人大(工委)。同时,在全面建成代表联络室的基础上,实施代表履职平台提级工程建设,全面启动了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定下发了全县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硬件配套“五个有”、站内信息“五公开”、组织管理“五到位”、活动开展“五定期”的建设目标,完成了长兴堡镇、太平营街道代表联络站样板和示范建设任务。二是抓好系列活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定期开展视察调研、参加或列席重要工作会议、回选区见选民、联组共推、扶贫济困等系列活动。近年来,开展各项活动300余场,参与代表3131人次。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了《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回选区见选民、“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组活动”、“助推脱贫攻坚五项行动”等系列活动。三是抓好列席会议。为了让人大代表更好的了解县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始终坚持邀请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近年来,共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150人次;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市公安局座谈会15人次;组织县级人大代表旁听县人民法院案件公开审理38人次,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不断得到拓展。

  强化机制保障,提升履职“硬气”,让代表“勇为敢为”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增强人大工作活力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代表履职机制保障,提升代表履职“硬气”,让代表“勇为敢为”。一是出台代表履职保障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积极向请示回报,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意见》的出台使代表的归宿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为代表依法履职行权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实效,不断提升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坚定性,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监督办法》,实现了代表建议办理有法可依、有理有据。同时,把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强化全程督办力度,及时召开代表建议意见交办会,并精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建议意见作为主任重点督办件,其他意见由常委会班子成员带队督办。三是专项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并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在人代会召开期间进行公示,不断推动代表建议监督落细落小落实。近年来,督办完成代表建议意见435件,代表建议办结率达60%,满意率达100%。(县人大办 雷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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