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关于对梁胜勇违规操办酒席及冯磊等45人参与违规酒席吃请送礼问题的通报

龙康丽 2019-12-26 12:57:39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现将乌罗镇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梁胜勇违规操办酒席及冯磊等45人参与违规酒席吃请送礼问题通报如下。


2019年9月5日,梁胜勇为其母亲举办寿宴,在乌罗镇下街家中违规操办酒席40余桌,参与酒席吃请送礼人数达400余人,其中包括乌罗镇政府、乌罗镇中学等单位干部职工以及乌罗镇辖区村、社区干部45人。梁胜勇作为中共党员、乌罗镇居委会党支部书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规操办酒席,造成不良影响,被县纪委党纪立案审查,收缴其收取的国家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所送礼金,并责令其清退非亲属关系人员以及相关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梁云峰(梁胜勇胞弟,松桃松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对违规操办酒席行为未予以制止,被给予诫勉谈话。乌罗镇党委、纪委相关人员分别被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对参与违规酒席吃请送礼的国家公职人员以及村、社区干部45人予以通报批评,分别是:孟溪派出所教导员冯磊;县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董柏松;县卫健局副科级干部何强;县卫健局流管办主任郎兴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干部谭长征、退休职工张长科;县邮政局押运大队队员唐云锋;县委宣传部副科级干部田相儒;县交通管理局辅警贺成义;大坪场镇中学教师陈灶君;乌罗镇政府干部滕前、滕用、向德刚、冯仕权、徐清彪、罗时洪、梁恩洋、李传江、卢文军、张胜刚;乌罗镇供电所工作人员杨再谊;乌罗镇卫生院院长陈炯;乌罗镇信用社工作人员罗艳斌;乌罗镇中学教师董政松、陈善熙、简东旭、杨再友;乌罗镇教管中心工作人员姚本文、黄良文、周毓涅;乌罗镇中心完小教师陈明森、张青龙;乌罗镇丰勇小学教师杨毅;乌罗派出所民警陈奇、吴远洲,乌罗派出所原民警杨靖涛;乌罗镇前进社区副主任吴松、统计员邓永安、计生专干姚本武;乌罗镇黔龙社区党支部书记喻国烈;乌罗镇毛溪村党支部书记胥廷龙、村委会主任胥廷刚;乌罗镇黔兴村计生专干吴浪;乌罗镇新民村党支部书记杨秀林;乌罗镇峰岩村监委会主任余永红。


元旦春节将至,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率先垂范、从严律己,带头抵制“四风”。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坚持抓早抓小,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节点,强化监督,精准问责,对“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深化巩固作风建设。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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