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人民法院公开宣判3人涉恶势力案件

龙康丽 2019-10-31 17:20:53 松桃融媒体中心


10月25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杨某某、杨某、杨某三人涉恶势力一案。



开庭宣判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月至3月份期间,田某(已判刑)分别纠集龙某(已判刑)、唐某(已判刑)、刘某某(已判刑)、石某某(已判刑)以及被告人杨某某、杨某、杨某,已实施犯罪为目的,形成了以田某为首要分子,成员相对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微信招嫖,随后采用暴力、胁迫等方式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犯罪行为,先后在重庆市、松桃县城区、铜仁市碧江区多次作案。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分别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实习记者 侯熙 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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