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5月27日,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县图书馆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敏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小莉、龙健清、王福荣、高祖顺、龙秀福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沛民,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听取和审议并表决关于锰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情况;听取关于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情况;听取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松桃苗族自治县苗王城景区管理条例(一审稿)》的议案;听取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石敏强调,要充分认清治理锰污染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全力做好渣库、渗漏液等的处理,用心承接新国发2号文件对锰产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发挥自身锰资源优势、特色连片产业优势,加快构建锰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推动锰产业高质量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协作,齐抓共管,把民族团队进步工作当做基础性事业来抓,不断深化党的民族政策落地见效,有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奠定坚实基础;要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效益,坚持问题的导向,立足农业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丘陵山区高标准“梯田”,扩大田土栽种面积、夯实粮食生产基础,按时高效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量;要全面摸排隐患、精准治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思想,全力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农村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可控。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纪委监委、各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参加会议。
监 制:乐小东
总 编 辑:李平茂
执行编辑:戴 振
校 审:杨松林
编 辑:段魏魏
记 者:戴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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