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县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全县性社会组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3月22日起组织开展全县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在县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此次年检。
二、方式及时间
此次年检采用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实施,网址:https://npo.guizhou.gov.cn/ ,或通过百度或360浏览器搜索“贵州省社会组织信息网”登陆,登陆前需认真阅读贵州省社会组织年检填报指南(见附件1)。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年检时间为3月22日至6月31日,7月30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三、内容材料
(一)年检内容。重点围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业务活动、财务管理、经费收支、是否按章程规定开展内部活动、信息公开情况,以及参与乡村振兴等进行检查。
(二)报送纸质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并经审核通过后,应在2021年年检拟定结论公示一周后一个月内向县民政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加盖其公章的《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叁份(从网上填报系统下载打印,并经法人签署盖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报送一式两份;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四、其他事宜
(一)我局将根据报送的年检材料,结合抽查、专项检查、抽查审计以及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检结论,给予“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年检结论。对2021年度我局下达的检查建议书未进行书面反馈、未完成整改及未参加2020年年检的的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检结论原则不给予合格。年检结论公布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属社会组织年检虚报瞒报的依法从重处理。在公布年度检查拟定结论的同时,我局对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等指标纳入公开范围,适时对社会公布。
(二)年检网上填报时间为6月31日前,逾期将不予受理,未参加年检的按照《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法列入异常活动名录。
《年检工作报告书》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确保打印的报告书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未如实填写《年检工作报告书》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社会组织承担。年检工作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年检联系人:崔木兰 15185809636
刘俊 13648564818
联系电话:0856—2835145
附件:1.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填报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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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组织数据核查功能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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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员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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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