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松桃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收费的通告
为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缓解城区交通拥堵,解决群众反映停车难、停车贵、停车乱等问题,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停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黔发改收费〔2018〕463号)和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铜发改价〔2019〕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过县人民政府2021年12月31日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启动松桃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收费,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2022年1月15日起实施。
二、实施范围:县中心城区、非中心城区施划停车位的车行道、人行道。
三、收费标准:
前2小时内5.00元/辆.次,每超过1小时加收1.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停车前30分钟不收费)。
四、收费时段:上午8:00至晚上22:00(晚上22:00至次日上午8:00不收费)。
五、优惠政策。
(一)对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执行任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养护车、殡葬车和环卫车提供免费停放服务;
(二)对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按收费标准半价收费。
特此通告。
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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