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强化四大监管接续乡村振兴

刘振斌 2021-08-16 15:48:08 松桃视界客户端

  今年来,松桃苗族自治县着力强化四大监管,积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扎实推进乡村高质量发展。
 
  强化扶贫资产监管。成立了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机制,抓好资产摸底清查、清产核资、确权登记、运营处置、收益分配等工作。全县共清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社会捐赠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以及其他扶贫资金项目2347个,清查资金总额240207.0479万元,其中形成资产的项目共1897个,形成资产现有价值124563.5357万元,其中公益性资产72967.4328万元,经营性资产47079.9829万元,到户类资产4516.12万元。已完成资产确权规模124563.5357万元,资产确权率100%。

  强化制度执行监管。出台了《松桃苗族自治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务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7大类扶贫资产清理范围,归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易地搬迁等5类管理类型,对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强化利益分配监管。出台了《松桃苗族自治县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办法(试行)》,村级扶贫资产形成的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的产业就业奖补、公益性岗和发展村内公益事业。乡镇(街道)、县直部门拥有的扶贫资产形成的收益,除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之外,全部用于脱贫人口帮扶工作,做到分配合规、管理有效。

  强化基础设施监管。教育、卫生等领域扶贫资产按照行业体制改革要求确定产权归属,发改、水务、交通、人社、工业和商务、文化旅游、卫健、民政等单位负责本部门扶贫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县委办 刘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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