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 〔十六届〕第103号
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9日决定:
任命万钎有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刘攀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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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 〔十六届〕第103号
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9日决定:
任命万钎有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刘攀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