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岗敬业我先行、积极作为勇担当】松桃:尽职免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周云 2020-09-09 16:25:51 松桃融媒体中心

“相信党、相信组织,保护会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

  “尽职免责机制就像一颗‘定心丸’,为‘欲作为’却又‘不敢为’干部撑腰,工作底气更足。”

  “这样可以消除干部后顾之忧,卸下思想包袱,大胆干事创业。”

  ……

  9月4日,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一条《关于李乔军同志尽职免责问题的通报》后,引起众多媒体转载与网友关注,纷纷表示对尽职免责做法的肯定与点赞。

  据通报指出,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太平营街道石榴溪社区原居委会主任石黔林(因涉黑涉恶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将其代管的石榴溪社区2017年度入股分红资金私自取出9.84万元,用于自己承包的工程项目。其间,太平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李乔军作为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多次提醒石黔林,同时安排工作人员提醒石黔林,要加强对社区集体资金的管理。

  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尽职免责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鉴于李乔军已经履职,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其予以免责。

  这只是我县运用尽职免责,树立鲜明导向,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的一个缩影。

  据介绍,今年4月,我县为大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出台了《松桃苗族自治县尽职免责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适用对象、情形,对于在深化改革创新实践中,经民主决策程序,主观上出于公心、行为上没有谋私,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偏差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积极主动采取整改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损失或消除不良影响的;在处置突发事件、化解矛盾纠纷中,因情况紧迫,工作措施考虑不全面,出现过错或造成较小负面影响的;在脱贫攻坚、产业革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环境保护等工作中,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积极履职,因工作环境和条件限制或无法预判的情况下,产生负面影响且主动整改的;因检验、鉴定、认证、勘查等中介机构或申请人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导致错误判定和处理的,等等,可免于问责。

  但是,对于打着改革创新旗号,搞“政纪工程”“形象工程”“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不属于免责范围。

  尽职免责办法规定,对需要尽职免责的单位和个人,经调查核实后,根据管理权限,由提出问责的组织和机关集体研究决定免责,并将免责决定反馈给相关单位或个人,按要求报县纪委监委备案。

  “感谢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我免责,让我感受到组织的极大关怀和温暖,今后我会更加认真履职,大胆工作,兢兢业业,求真务实,甩开膀子做好本职工作……”李乔军予以免责后,道出肺腑之言。

  截至目前,我县共对3人给予尽职免责。

  “问责只是手段,尽责才是目的。下一步我们将深化运用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后顾之忧,涵养担当作为的底气和勇气,轻装上阵,让党员干部大胆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松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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