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防贫保险项目”有效巩固脱贫成果

周云 2020-05-14 10:36:03 松桃融媒体中心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之年,夺取全面胜利,是必须之举,我县积极行动起来,坚持早研判、早部署、早落实,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把脱贫攻坚工作做实,全面落实对特殊困难人口的保障政策,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助尽助;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完善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防止返贫和新的贫困发生。

  保险对象为全县因病刚性支出过大、因灾、因残等意外事故导致家庭陷入困境或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4000元的困难群众,经过村及帮扶人调查上报统计,实施防贫保险项目,按等级进行赔偿救助。全县投保总金额220万元,由县公募扶贫款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桃分公司资助共同承担。

  救助内容,一因病或意外伤害救助。因病刚性支出远超出家庭收入处于贫困的农村低收入户,或因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县无责任方赔偿的,在境内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际支付保险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报销范围内的、合理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有关规定给予医疗费用补偿后,或在政府行业部门、保险等救助后仍然可能返贫或致贫的,救助对象自付医疗费较大而影响正常生活的,按“好、一般、差”的救助标准给付疾病住院补充医疗救助金。二因灾救助项目,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导致财产的摧毁,在政府行业部门,保险等求助救助后仍然可能返贫或致贫的,所需的住房重建等自付费用大而影响正常生活的,按“好、一般、差”三类补助。

  实施流程,一提出申请。以2020年4000元脱贫标准为监测依据,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而导致返贫和致贫下中农的家庭,由群众或驻村干部、帮扶干部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二村级评议。根据地申请,由村民理事会召开会议进行初评并将评议结果上报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理事会上报的评议结果,由驻村工作队、村支监“三委”和村民代表共同组成5人以上的入户调查组开展入户调查,将调查结果上报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上报结果,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工作队、村支监三委签字确认后上报乡镇政府审核。三乡镇审核通过后进行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上报县扶贫办审批。县扶贫办每月月底按照“防贫保险项目”方案对乡镇(街道)上报的对象进行审批,审定后交办给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由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根据县扶贫办提供的审定名单核准属实后给予补助。(杨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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