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

周云 2020-05-08 10:01:38 松桃融媒体中心

近日,县委组织部制定印发《关于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县级备案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任职、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把标准关、人选关、任免关,着力推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我县从备案对象、备案内容、备案步骤、工作要求等4个方面提出创新举措,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


松桃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
 

  明确县乡两级责任。我县在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的举措主要是明确县乡两级职责。规定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工作中,县委组织部负主体责任,主要履行制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培养规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履行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进行资格联审等职责;乡镇(街道)党(工)委负直接责任,主要履行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换届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免的组织实施等职责。

  建立备案管理制度。县委组织部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按照“一人一档”要求,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文件和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培训情况证明、表彰文件、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决定等5种材料为主要内容,建立个人档案,实行标准化档案管理。对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任命和免职情况要进行实时更新,形成动态档案,不断规范档案管理。截止4月15日,全县496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均已全面实现县级备案管理,同时明确4月15日之后拟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围绕五个“条件”、八个“不能”、六个“不宜”、四个“不再提名”等标准,提前15日按程序上报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审通过后再备案。

  规范选拔任用程序。明确乡镇(街道)党(工)委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干部背景联审机制工作的通知》(松组通〔2020〕25号)文件要求,对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联审工作,审查完后要将《松桃苗族自治县村(社区)“两委”干部任免备案表》和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进行联审,或通过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街道)党(工)委自收到县委组织部反馈意见后,要于3个工作日内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合格后进行正式任职。整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任命文件、基本信息登记表、培训情况证明、表彰文件、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决定等档案资料,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整个备案管理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从工作推进到落地,落实五个严禁要求,严禁搞人情档案、关系档案,严禁干扰备案管理工作,严禁篡改、伪造备案材料,严禁提供虚假备案材料,严禁泄露或擅自对外公开备案材料和信息。完善问责机制,对出现干扰、影响备案管理工作的,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关人员相应组织处理;对因工作中不主动、不履职尽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同时,我县在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严格管理考核制度、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强化监督压实责任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把基层建设作为组织建设的基石,着重培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素质。作为政策落实的“一线”工作人员,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村(社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责任更是重中之重,他们不仅要管理农村公共事务,又要管理村集体经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档案县级备案管理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经济获得感,真正激发基层干部新担当、新作为。(县委组织部 陈宇威 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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